為保證相關檢修人員以及礦井供電的安全,避免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停送電安全技術措施,望相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一般規定
1.操作人員必須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不得由低壓電工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操作人員應熟悉礦區、礦井供電系統,能處理簡單故障,能夠分析產生故障的原因。
2.礦井停、送電時機電科必須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二、停送電操作
(一)工作票辦理
1.工作負責人提前填寫工作票,寫清工作內容、停電范圍、停電地點,交由工作票簽發人簽發。
2.工作票簽發人對工作負責人所提報的工作票內容、工作的必要性、計劃時間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在工作票中填寫本次工作需要實施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簽字。
3.工作負責人將工作票交調度室備案后,送交機電科。
4.操作人員(工作許可人)應詳細審核工作票,發現有涂改或填寫錯誤時,將操作票返回工作負責人重新辦理。
5.需停電或送電時、工作負責人提前30分鐘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操作人員到達操作現場。
(二)停送電操作
1.停電操作
(1)工作許可人(操作人員)和工作負責人均到達作業地點后,由工作負責人向調度室電話提出申請,講清楚停電內容和范圍,調度員核實并記錄后向工作許可人下達操作命令。
(2)工作許可人接到調度命令后,需詳細記錄并復誦無誤。
(3)工作許可人檢查操作現場瓦斯情況,確定瓦斯不超0.5%。
(4)操作人員(工作許可人)認真填寫停、送電操作票內容,并經監護人(工作負責人)審核無誤,雙方簽字確認。
(5)操作人員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準備相應的保安用具。
(6)操作人員和監護人應核對設備各稱、編號和設備實際狀態,檢查正確后,監護人填寫操作開始時間,監護人按照操作票所列操作順序操作,每操作一項后,均應檢查操作的正確性,然后由監護人在票上做一個勾票記號“√”,勾票后,告訴操作人員下一步操作內容。
(7)禁止帶負荷斷電。
(8)在停電作業過程中,必須做到“一人工作,一人監護”確保安全停電。
(9)停電時必須嚴格按操作票執行,嚴格執行倒閘操作制度。
(10)低壓設備停電順序為:
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靴進行操作:斷開分饋開關→斷開總饋開關→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高壓設備停電順序為:
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進行操作:分斷路器→斷開隔離開關→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11)停電后,應采用相應的電壓等級的驗電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放電”,放電十分鐘后,“懸掛接地線”且開關柜閉鎖,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2.送電操作
(1)工作結束人員撤離后,工作負責人持工作票到作業點,向工作許可人申請送電,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簽署工作結束時間和簽名,工作許可人在工作票上簽名后向調度申請送電。
(2)工作許可人接到調度命令需詳細記錄并復誦無誤。
(3)工作許可人檢查操作現場瓦斯情況,確定瓦斯不超0.5%。
(4)送電前,工作負責人必須對檢修工作全面的檢查、檢測,待驗收合格后,電話請示調度室恢復送電工作。
(5)操作人員和監護人應再次核對設備各稱、編號和設備實際狀態,檢查正確后,監護人填寫操作開始時間,監護人按照操作票所列操作順序操作,每操作一項后,均應檢查操作的正確性,然后由監護人在票上做一個勾票記號“√”,勾票后,告訴操作人員下一步操作內容。
(6)低壓設備送電順序為:
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靴進行操作:摘下警示牌→合上總饋開關→合上分饋開關。
高壓設備停電順序為:
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進行操作:摘下警示牌→合隔離開關→合斷路器。
(7)送電后要注意觀察各儀表有無異常,無異常后方可確認送電正常。
(8)送電正常后,施工負責人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各個施工單位做好送電準備工作,經核實確認后,方可給各個施工單位送電。
2.施工開始前,組織所有參加施工檢修的人員學習并掌握安全技術措施,并按此嚴格執行,簽字后方可進行施工。
3.施工前要將施工所需要的工、器具、適當的配件準備齊全,以免影響施工進度。
4.安全負責人必須在施工現場檢查和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以便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
5.所有施工人員嚴禁脫崗,參加施工前不得飲酒和其他有礙施工的行為,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
6.停、送電前與礦調度聯系,征得調度同意后方可作業,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按規程進行操作。
7.高壓電氣設備的操作,必須執行2人作業制。1人操作,1人監護。禁止帶負荷拉、合電源刀閘。作業前必須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并進行驗電、放電、掛接地線、設臨時柵欄等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帶電作業,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誰掛牌,誰摘牌;誰停電,誰送電。
8.掛接地線時,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接觸應良好,拆除地線順序相反。
9.嚴禁帶電工作,檢修工在距離帶電體較近或者在危險地點工作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并設專人監護。
10.在變電所時,施工負責人應向所有參加檢修人員指明檢修線路,停電部位,帶電部位及工作區域,并做好監護工作,防止誤操作。
11.檢修人員進入變電所后,不得進入檢修以外的其它地段和觸動與檢修無關的設備及零部件。
12.檢修完畢,要全面檢查一遍,發現隱患立即處理,若無異常,投入運行。做好記錄,并由施工負責人向部門領導匯報檢修情況,得到同意后,方可帶領本檢修組人員結束檢修工作。
13.檢修人員工作完畢,要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儀器儀表等,待送電正常后方可撤離現場。